发布时间:2017-05-16深圳市民政局字体大小: 大中小 |分享|打印
深民函〔2017〕571号
各有关单位及全市性社会组织:
2016年度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、《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》(深民规〔2016〕5号)的相关规定,市级社会组织全部实行年度报告制度。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市级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。
在应填报的 649家行业协会(商会)中,有 519家行业协会(商会)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(见附件1),有130 家行业协会(商会)未按照规定填报(见附件2);在应填报 251家基金会中,有192家基金会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(见附件3),有59 家基金会未按照规定填报(见附件4)。
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将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被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,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。
二、市民政局将对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抽查。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,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,并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。
三、市民政局于公告即日起,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的2016年度工作报告,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不实的,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,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、《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》(深民规〔2016〕5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,请于公告发布3日内向市民政局书面进行申请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已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名单
2.未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名单
3.已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
4.未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
深圳市民政局
2017年5月15日
(联系人:李祥杰,联系电话:82485147;
联系人:邬真桢,联系电话:82480940)
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结果公告链接:
http://www.szmz.sz.gov.cn/cn/xxgk_mz/tzgg/201705/t20170516_6697180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