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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结果公告

来源:本站|发布时间:2017-05-26|浏览次数:46

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结果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-05-16深圳市民政局字体大小:  ||打印


深民函〔2017〕571号

各有关单位及全市性社会组织:

  2016年度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已经结束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、《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》(深民规〔2016〕5号)的相关规定,市级社会组织全部实行年度报告制度。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市级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。

  在应填报的 649家行业协会(商会)中,有 519家行业协会(商会)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(见附件1),有130 家行业协会(商会)未按照规定填报(见附件2);在应填报 251家基金会中,有192家基金会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(见附件3),有59 家基金会未按照规定填报(见附件4)。

  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将在履行告知程序后被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,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。  

  二、市民政局将对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抽查。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,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,并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。

  三、市民政局于公告即日起,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的2016年度工作报告,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不实的,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,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、《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》(深民规〔2016〕5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,请于公告发布3日内向市民政局书面进行申请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1.已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名单

  2.未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名单

  3.已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

  4.未填报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

深圳市民政局
2017年5月15日

  (联系人:李祥杰,联系电话:82485147;

  联系人:邬真桢,联系电话:82480940)

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市级行业协会(商会)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结果公告链接:
http://www.szmz.sz.gov.cn/cn/xxgk_mz/tzgg/201705/t20170516_6697180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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